医生好心施救反被索赔22万 法院驳回全部诉求并严斥:善意不应被苛责! 近日,“扶不扶”这个话题再度爆火。其实,医疗界也有属于自己“扶不扶”的难题。 8月17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医生好意施救反被告?法院:善意不应被苛责》。 该文讲述,康某(化名)是一个经营小诊所的医生,该诊所仅有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提供门诊服务。2025年6月,蔡某(化名)因身体不适到诊所就诊,医生当即为其进行检查。 检查后发现蔡某心跳过速、出汗较多,且无法自主喝水,便安排护士协助喂服救心丸。其后蔡某陷入昏迷,医生为蔡某测量血压后,初步判断为中风征兆,遂立刻对人中进行针灸,并安排护士拨打120急救。事后证实,蔡某进诊所后, 医护人员 10 分钟内拨打了 120 ,到救护车将其接离,总耗时仅 20 多分钟。 因事发紧急, 诊所并未收取任何费用 ,蔡某经医院治疗后顺利出院。不过令人意想不到的是, 蔡某以诊所医生未及时提供病历材料、延误救治、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医生及诊所赔偿医疗费损失等 22 万余元。 医方辩称,蔡某病症因自身原因引起,医生已尽基本急救义务,不应担责。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通过委托鉴定、咨询医生等方式,对医生所实施的救治措施与蔡某病症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了审查, 无法判断双方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 不能认定医方延误救治,无法认定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 病历问题仅是形式瑕疵,在争分夺秒与死神抢人的时刻, 抢救生命优先于书写文书 。 显然,这是一起无理滥诉,颇有“农夫与蛇”的意味。对此,法院严斥, 善意不应被苛责,驳回了蔡某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如果要求紧要关头挺身而出的医护人员承担巨额赔偿,既是对救死扶伤职业精神的伤害,更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此外,法官还认为, 面对突发紧急情况,不能以事后、静态、高标准的诊疗规范去苛责当时在紧急状态下施救的医务人员。只要施救者是基于善意的本能,履行了必要的救治措施,就应当赋予其相应的 “豁免权”。 与此同时,法官也提醒广大医护,在紧急抢救过程中,应尽可能保存相关诊治记录,并及时、准确补记抢救病历,这既是对患者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保护。 此案件一经发布后,立即在业内引发热议。8月24日,一位来自上海的医生表示:“现在太多人的心态都是,不管有枣没枣,先打一竿,对于‘打枣’的人而言,是稳赚不赔的买卖,但对医生来说,是一种消耗。” 8月25日,一位来自江西的医生表示:“最近看到的一句话特别对,‘你带着所有风险来找我,我是救你的人,反而最终把所有的风险强加在我身上’,什么时候大家才能明白病和命都是自己的,医生承担不了逆天改命的过分期待。这种事性质太恶劣了,我支持医生反诉患者恶意诉讼和敲诈勒索。” 许多医生也表示此次判决结果大快人心,为法官和法院点赞,终于不再是“按闹分配”、和稀泥式的调解问题,而是实实在在的看到了医护人员的困境。 “扶不扶”难题再度火爆 医生直言时刻在医院上演 央媒拷问:和稀泥式调解,变相鼓励了谁闹谁有理 事实上,这起案例和近日饱受热议的“湖南店主帮扶老人遭索赔”事件有异曲同工之妙。 近日,湖南一名店主因好心帮扶突发疾病的老人并呼叫急救,老人去世后,反被卷入纠纷, 遭家属索赔 10 万元 ,甚至被威胁要把老人遗体放到牌馆门口。最终双方在当地相关部门协调下协商成功, 赔偿金额从 10 万元降到 1.9 万元,并要求备注“人道主义补偿款”。 本质上这是一起“善意帮扶”事件,店主在后续核查中也被证实全程无过错,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这出乎意料、违背情理的反转剧情,让无数网友鸣不平。 联系到医疗行业,不少医生都表示“这个配方太过熟悉”。8月27日,一位来自湖北的医生告诉笔者:“在医院,医生好心救人反遭投诉、索赔的案例比比皆是。不过这位店主比很多医生幸运,因为监控还了她的清白,网友也都站在她这一边,相比之下,医生则无助很多。” 确实如此。同样是监控,扶老人的经过被监控拍得一清二楚,老人就是因为自身疾病导致的,店主不过是出于好心的帮扶,因此她没有任何过错。而医院场景更为复杂,涉及一系列治疗处置行为,监控能拍到外在行为动作,但拍不到背后的因果逻辑,最终还是得靠鉴定确定因果关系。而一套从结果倒推过程的事后复盘思维,很容易挑出诊疗过程中的瑕疵。 因此,扶老人事件出来后,在业内的关注度也很高,因为它的最终处置结果,很大程度上将是此后同类事件的处理参照基调。 随着舆论发酵, 当前家属已将 1.9 万元退还给了店主,并对占用公共资源一事致歉。 在网上,各大媒体也纷纷下场评论。 央广网直接发出“灵魂五问”,并态度鲜明的表示,“为了平息事件,无过错赔付会严重打击公众的施救意愿,让‘扶不扶’再次成为需要掂量的难题。 这种被舆论批评为 ‘ 和稀泥式调解 ’ ,模糊了是非边界